文/鲍春晓
经文:路7:36-50
今此处圣经讲述的人物是一个罪人,有人说她是一个妓女,被世人撇弃,却被耶稣接纳。女人在耶稣于法利赛人西门家里坐席的时候,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她竟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并且抹上香膏。法利赛人看见,就是请耶稣吃饭的那个西门,也都心里充满鄙夷。鄙夷那个女人,也鄙夷耶稣。
一、那“女人”到底是谁?
路加以他特有的精致委婉的笔法,述说了那女人的故事。“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这种说法,就等于指明了她是一个妓女(新约圣经中似乎有个约定成俗的规矩:罪人——男性就是税吏;女性就是妓女)。那女人竟然出现在法利赛人的家中,好惊奇有趣!这两个人,代表了两种社会阶层:一个就是所谓的“上流社会人士”,另一个就是底层的罪人。他们竟出现在同一间房子中,这戏剧性的一幕都是因为耶稣在那里。
也有人认为她就是伯大尼的马利亚。或许这段描述和路加记载的那段伯大尼的女人膏耶稣的叙述之间的联系,路加是不是以另一种观点讲述的同一件事情呢?好像这两件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主人都叫西门,都有一个女人给耶稣抹香膏。但是,路加是惟一一个确认这是个有罪的女人的人,并且既没有提她的名字,也没有提她的村庄名字。而其他福音书的作者却明说这是在伯大尼发生的事情,且暗示是马大、拉撒路的姐妹(约12:1-3);再者路加的叙述是按着时间的先后(路1:3),伯大尼马利亚的出场次序在路加的笔下是在第十章(路10:38-39),路加特意介绍她的名字,很显然有意区别于七章里那“有罪的女人”。抹大拉马利亚的出场则在第八章,在跟随耶稣的妇女队伍中,抹大拉的马利亚一直是“有名”女人。(路8:2)
人们还会问,她不会就是那个被驱走七个鬼的抹大拉的马利亚吧?这七个鬼会不会就是耶稣提到的“许多的罪”呢?查考一些资料可知,东方希腊的口传教义从总体上仍把这些女人看作不同的人,但拉丁派的口传教义自公元4世纪开始明显地转向了两个人或者三个人物的混淆。例如,奥古斯丁(Augustin)在他的著作《约翰研究》中认为:“看看拉撒路的姐妹,她摆脱了一个充满罪孽的人的巨大重负。因为她是一个众所周知有罪的女人。可是人家对他说:‘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西方教会的许多教皇和神学家们如德尔图良、安布罗奇奥、圣哲罗姆、托马斯·阿奎那……也持有这样的看法。自此,抹大拉马利亚的形象似乎聚成了一个原型:一个妓女转变而成的圣人。但路加似乎也很清楚“抹大拉的马利亚”的身份(路24:10),他没有理由在七章里为她藏着掖着;其他福音书的作者也没有让我们感受“抹大拉的马利亚”是个妓女,马可倒是特意告诉我们她如此爱主,是因为“耶稣在她身上曾赶出七个鬼。”
二、那女人与那西门的对比
监察人心肺腑的主,知道万人的心,当然明了以西门为代表的“法利赛人”请他吃饭别有用心。于是,耶稣趁机和西门讲故事,同时也毫不客气指出了他的问题所在。耶稣说:“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用头发擦干;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地用嘴亲我的脚;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路7:44-46) “这女人”在法利赛人的眼中是不值一提的女人,也是不应该出现在该场合的女人。他们之所以容忍她的存在无非就是两个目的,一是透过她的卑污显出他们的高贵圣洁;其次就是藉着她的存在可以试探耶稣。路加已经把他们心里的话透露: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乃是个罪人(路7:39),否则他们是不允许“这女人”搅扰他们坐席的兴致的。但耶稣口里的“这女人”早就已经把这般“法利赛人”扔向了十万八千里。西门虽然请耶稣吃饭,竟然没有犹太人常规的待客之道:没有洗脚、没有亲嘴问安、更没有抹油,自然就没有欢迎、没有热情、没有尊重。或许他们认为自己太高贵,能请你吃饭已经是给面子了,已经是看得起你了。什么洗脚、亲嘴、抹油,对你——拿撒勒人耶稣,不需要,你不配!哦,主啊,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曾几何时没有将主当得的尊荣归给他;曾几何时口里称呼主,心却远离他;曾几何时……早把“这女人”那般“起初的爱”给离弃了!求主怜悯!愿那复兴我的灵火再来一次复兴我,起初的信、望、爱何处失落,我愿悔改重新再得着……
经上说:“忧伤的灵、痛悔的心他必不轻看。”(诗51:17)这女人“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她被耶稣肯定“她的爱多”,比摆上宴席的西门要多;她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了”。耶稣对那女人的恩惠也震撼了当时的法利赛人,使他们对“耶稣是谁”重做思考(路7:49)。透过这一独特的有罪女人的故事,路加向全人类阐述耶稣是全人类的救主;向所有“有罪的人”指出悔改是罪人的唯一出路;谦卑是神子民唯一蒙福途径。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