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日常委会(扩大)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要求和《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及《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浙江省基督教圣职按立办法》,以下简称《按立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圣职人员是指『教会规章』中的牧师(包括个别教会传统中相当于牧师的长老)、教师(或称“副牧师”)、长老。
圣职受任男女平等。
第三条 各类圣职具有不同职责:
牧师主要负责教堂各项事工,管理堂、点;主持圣礼、教导信徒。
教师协助牧师管理堂、点;牧养、教导信徒,可以主持圣礼。
长老协助牧师、教师管理堂、点;其责权仅限本堂及所属聚会点,牧养、教导信徒,受牧师委托也可以主持圣礼。
第四条 圣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二)信仰上:信仰纯正,符合圣经的要求,以圣经和《使徒信经》所归纳的内容为信仰依据,尊重不同信仰特点。
(三)组织上:坚持三自原则,能团结信徒走爱国爱教、荣神益人的道路。
(四) 事奉上:甘心奉献,具有牧养教会的使命和托付,遵守“教会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据各自的职责,行使教会的圣事和礼仪。
(五)品德上:有优良的品德和行为见证,为大多数信徒所爱戴。在教内外有好名声。
(六)身体上:身体健康能履行日常工作。
第五条 圣职人员除具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按职称不同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牧师
牧师需要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应受过正规神学教育,其中神学本科(四年)或本科以上毕业者,需具有至少三年的牧会工作经历;神学专科或圣经学校(二至三年)毕业者,需具有至少四年的牧会工作经历。
2、教师
教师需要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应受过正规神学教育,其中神学本科(四年)毕业者,需具有至少二年的牧会工作经历;神学专科或圣经学校(二至三年)毕业者,需具有至少三年的牧会工作经历,教师若要晋升为牧师,要在教会中任教师二年以上。
凡被按立牧师、教师的人选必须考核。按立牧师、教师的人选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3、长老
长老应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具有五年以上教会工作经历,受过一定正规神学教育或省基督教两会认可的至少一年时间的培训。年龄在三十岁以上七十岁以下。长老在原则上不再晋升教师和牧师。
执事由当地教会选立,由当地两会认可及备案。
第六条 牧师、教师人选,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须经所在教会堂务组织推选(经三分之二以上堂委人员同意),经当地县(市、区)基督教两会(初审)推荐,所在设区的市基督教两会同意,上报省基督教两会。省基督教两会应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审核。
长老人选,由本人提出申请,须经所在教会堂务组织推选(经三分之二以上堂委人员同意),经所在教会堂务组织签署同意(经三分之二以上堂委人员同意),由当地基督教两会(初审)推荐,报省基督教两会审核或经省基督教两会所委托设区的市基督教两会审核。
第七条 凡符合圣职按立条件的人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借故拖延的,省市或当地两会有责任进行必要的干预。圣职不得私相授受,圣职的按立仪式须在教堂内公开举行。
按立仪式 ,按立牧师需一位主教和至少两位牧师共同按手,或至少三位牧师共同按手;按立教师至少需三位牧师共同按手;按立长老至少需三位牧师、教师、或长老(其中一人必须是牧师)参加按手。
圣职的按立仪式一般由省基督教两会或经省基督教两会委托的组织,其中长老的按立仪式也可委托该教职人员所在设区的市基督教两会组织。
第八条 被按立的圣职人员(牧师、教师),由省基督教两会或经省基督教两会委托的设区的市基督教两会发给圣职证书。并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祝圣主教根据全国基督教教教会规章办理。
第九条 基层县市上报的按立人选,由省两会分期统一审核,一般二个季度审批一次。
第十条 省基督教两会成立一个圣职资格审核和按立小组。
在一般情况下,审核小组每年举行二次专门会议,对按立人选进行集体审核。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基督教会两会常委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同。
第十二条 圣职按立志愿书由浙江省基督教协会统一印制,自制表格无效。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基督教两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